參考資料:百度詞條:8·9尼木交通事故。
2014年8月9日8時37分,一輛車牌號為藏AL1869、隸屬于西藏圣地旅游汽車有限公司的宇通牌ZK6122H9型大型普通客車在時年46歲的駕駛員董某的駕駛下從日喀則出發(fā)前往拉薩。車上一共搭載著50人(連同駕駛員在內),除了駕駛員外的其他49人中的46人同屬一個由西藏飛翔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游客來自北京、黑龍江、上海、浙江、安徽、山東、湖北等地),另外3人中1人為領隊、1人為隨團導游,還有1人為當?shù)貙в巍?/p>
宇通牌ZK6122H9型大型普通客車
這個團8月5日抵達拉薩,先后參觀了卡定溝、尼洋閣和羊湖,8月8日從拉薩搭乘藏AL1869客車到日喀則扎什倫布寺游玩并在日喀則留宿了一日,8月9日踏上返回拉薩的返程,接下來還將參觀布達拉宮、大昭寺、納木錯等景點。
扎什倫布寺
12時左右,客車在318國道某服務區(qū)停車休息吃飯,13時繼續(xù)上路,14時20分通過尼木縣公安交通檢查站。
13時37分,26歲的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姑娘白某聰和3名朋友駕駛著從拉薩志遠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承租的車牌號為藏AX9272的豐田GTM6481ADS型越野車離開拉薩,沿318國道駛往日喀則游玩。當時由白某聰為駕駛人,另外3名朋友中1人坐在副駕駛位、2人坐在后座。
豐田GTM6481ADS型越野車
14時37分左右,當客車行駛至尼木縣境內的318國道K4740+237處的左轉彎下坡路段時,由對向車道駛來的藏AX9272越野車完成了對車牌號為渝FC2027的長城牌風駿5型小型貨車的超車,尚未回到原車道,整個車身處在騎道路中央黃色虛線且大半個車身位于對向車道的行駛的狀態(tài)。
長城牌風駿5型小型貨車
此時,白某聰駕駛的藏AX9272越野車時速50公里,董某駕駛的藏AL1869大客車的時速為65公里,董某看到搶道行駛的越野車時兩車之間尚有約150米左右的距離,如果此時能及時采取鳴笛警告、剎車制動等措施,是可以避免事故的。當然,這點對藏AX9272越野車駕駛員白某聰而言也是如此。然而,不論是藏AL1869大客車還是藏AX9272越野車都沒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
事故模擬動畫,駕駛員董某視角的事故發(fā)生前的最后一刻
最終,兩車發(fā)生正面碰撞,碰撞的部位位于兩車各自的左前部,碰撞導致藏AL1869大客車失控向右,與右前方的路側波形護欄發(fā)生刮擦,最終壓垮了一段護欄后翻入11米深的山崖,墜入位于雅魯藏布江邊上的一處狹窄的河岸上,由于是客車頂部先墜地,導致車內空間被嚴重擠壓變形,致使車內的50人中有42人當場死亡,包括駕駛員董某在內的另外8人不同程度受傷。
而白某聰駕駛的藏AX9272越野車被撞后整車呈逆時針旋轉了180 并回到了原車道,剛剛被她超車的渝FC2027小型貨車剎車不及,一頭撞上。隨后藏AX9272越野車被撞進了道路左側的排水溝處,車內的4人中駕駛人白某聰和副駕駛當場遇難,后座的2人受傷;而渝FC2027小型貨車駕駛員也受了輕傷。
事故一共導致44人死亡、11人受傷,兩輛汽車報廢,一輛汽車損壞,直接經濟損失3900余萬元,構成一起道路交通特別重大事故。
事故示意圖(不過該圖把越野車和皮卡的位置畫反了)
接到事故報告后,距離現(xiàn)場最近的拉薩市尼木縣和曲水縣兩個縣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公安、武警、消防、路政、衛(wèi)生等部門先后趕到現(xiàn)場,迅速開展現(xiàn)場救援。西藏自治區(qū)黨委、拉薩市委、市政府迅速啟動二級應急響應,有關領導親臨一線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和前期勘察工作。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同志率工作組趕到事故現(xiàn)場,指導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至20時50分,事故現(xiàn)場救援基本結束,涉事的大客車被吊回到路面裝上平板車拖走,涉事的越野車和小型貨車也都被拖走,交通秩序恢復正常。
正在事故客車邊救援的公安、消防和醫(yī)護人員
被抬出客車殘骸的傷員
救援人員正在商討起吊方案
準備起吊的客車殘骸
44名遇難者的遺體全部運往拉薩市殯儀館保存,11名傷員被分別送往西藏自治區(qū)人民醫(yī)院和西藏軍區(qū)總醫(yī)院進行救治,經搶救全部脫離生命危險。
西藏自治區(qū)人民醫(yī)院的醫(yī)生正在救治傷員
2014年8月10日,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公安部、監(jiān)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旅游局和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相關負責同志組成的國務院西藏拉薩8.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成立。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聘請了車輛技術、公路工程、公安交管、交通事故處理等領域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經調查,事故車輛藏AL1869大客車轉向系統(tǒng)技術狀況正常,但后輪制動系統(tǒng)不正常,無法及時制動,不符合《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駕駛員董某證照齊全,均在有效期內,休息狀態(tài)良好,經抽血化驗證明體內沒有酒精以及影響駕駛安全的鎮(zhèn)靜類藥物成分;藏AX9272越野車轉向系統(tǒng)和制動系統(tǒng)技術狀況正常;駕駛員白某聰證照齊全且均在有效期內,出發(fā)前休息狀態(tài)良好,經尸檢體內沒有酒精以及影響駕駛安全的鎮(zhèn)靜類藥物成分。
事故路段位于318國道K4740+237處,為二級公路標準,海拔3850米,設計時速為每小時40公里,事發(fā)地點縱坡度為5.7%,橫坡度為1.5%,彎道半徑700米。距事發(fā)地點西側304米處設有“下坡”警示標志,距事發(fā)地點東側160米處設有“事故多發(fā)路段謹慎駕駛”的道路警示標志。距離事故現(xiàn)場大客車行駛方向7公里和越野車行駛方向7公里處分別設有一塊限速40公里/小時的標志。事故發(fā)生時天氣為晴轉多云,能見度良好。
事故多發(fā)路段謹慎駕駛的標牌
根據(jù)大客車幸存者回憶:藏AL1869大客車的駕駛員“開車挺快的”,經調查確認,在事故路段藏AL1869大客車的時速為每小時65公里,超速60%;同時藏AX9272越野車幸存者回憶:白某聰當時是想超過原本行駛在她們車輛前面的一輛皮卡(指渝FC2027小型貨車)而越過了黃色虛線借道對向車道。經調查確認,在事故路段藏AX9272越野車的時速為每小時50公里,超速20%。
據(jù)此,調查組認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二:
其一:藏AX9272越野車超速行駛、違法占道行駛,在事發(fā)時在上坡限速40公里/小時的路段超速20%,完成超車后不及時回到原車道,在遇到藏AL1869大客車時沒有采取任何減速避讓措施,導致兩車相撞后,大客車失控墜入山崖。駕駛員白某聰?shù)男袨樯嫦咏煌ㄕ厥伦铮b于其本人已經在事故中身亡,故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其二:藏AL1869大客車制動性能不合格、超速行駛,在事發(fā)時在下坡限速40公里/小時的路段超速60%,在遇到搶道的藏AX9272越野車時沒有采取任何減速、鳴笛等措施避免事故,更沒有停車避讓,導致與藏AX9272越野車相撞后,車身左前部嚴重變形,車輛無法轉向,最終翻墜下山崖。駕駛員董某的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調查還發(fā)現(xiàn):藏AX9272越野車管理方——志遠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并未給該車辦理租賃手續(xù),實際上該車是一輛非營運車輛,并不具備租賃資格;藏AL1869大客車的管理方圣地旅游汽車有限公司對客車的行駛狀態(tài)不掌握,對車況不檢查就隨意簽發(fā)路單;圣地旅游的母公司——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毫無監(jiān)督。
為此,志遠公司實際負責人楊某杰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志遠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沒收非法所得。
藏AL1869大客車實際承包人方某清、周某富,圣地公司副總經理楊某康,圣地公司服務中心和GPS監(jiān)控室的主管劉某兄,圣地公司當班GPS專職監(jiān)控人員尼某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調查組還認定拉薩市政府、拉薩市運輸管理局、拉薩市交通運輸局、拉薩市交警支隊、尼木縣政府、尼木縣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存在失察、失職、瀆職的情況,應該對本次事故承擔責任。
為此,拉薩市分管交通運輸?shù)母笔虚L,尼木縣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尼木縣公安局政委,拉薩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拉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拉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被處以行政記過處分。拉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旅游科主要負責人,尼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隊長,尼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檢查中隊隊長,尼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調查中隊隊長被處以行政記大過處分。拉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拉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運管科科長被處以黨內警告處分。圣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被處以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終身不得擔任旅客運輸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的處罰。
此外,責成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最后,調查組給出如下安全建議:
1、要求西藏自治區(qū)有關部門針對西藏地處高原特殊情況、道路交通實際以及旅游業(yè)大發(fā)展的形勢等,研究制定西藏道路交通發(fā)展戰(zhàn)略和實施規(guī)劃,加大財力和人力投入,全面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要求拉薩市交管部門要督促汽車租賃企業(yè)和客運企業(yè)加強對租車人員和客運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等多種手段,提高駕駛人員安全素質和應急處置技能,嚴格落實汽車租賃企業(yè)和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3、要求拉薩市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對汽車租賃企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嚴肅查處非法租賃汽車的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4、要求拉薩市交通運輸部門嚴格督促企業(yè)落實駕駛員培訓教育制度、車輛例檢制度和派車制度,強化對客運車輛和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完善和落實動態(tài)監(jiān)管制度,嚴格落實企業(yè)監(jiān)控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旅游客運企業(yè)源頭管理。
5、要求拉薩市公安局的交管部門強化節(jié)假日、旅游旺季等重點時段和臨水臨崖等事故多發(fā)路段的交通管控,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6、要求拉薩市交通部門針對地形地貌復雜、交通安全基礎薄弱、事故多發(fā)高發(fā)路段多、安全隱患突出的情況,在急彎陡坡、臨江臨崖、事故多發(fā)的危險路段盡快加裝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實施生命防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