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傍晚,杭州上空出現不明發(fā)光物體,專家稱疑為火流星,這顆燃燒并發(fā)出強烈光亮的流星,最終落在了金華市浦江縣城頭村,后來還發(fā)出了巨大的爆炸聲。村里的一居民稱,撿到了隕石石塊。疑似隕石長度為8厘米,重3斤4兩。該居民表示,隕石砸在了村里水泥路上,砸出了六七厘米的坑,最后交給警察帶走了。
大家都知道,隕石是值錢的,那么,撿到“天外來物”后,它的歸屬權是撿到的人嗎?有專家表示,如果是具有重要科研價值的隕石,該隕石應當屬于國家所有,家應當給予發(fā)現人一定的獎勵。如果該隕石沒有科研價值,那么可適用民法典的先占原則,由拾得人所有。
有人認為,這個東西自己拿著基本沒什么價值,給國家或者相關的天文機構可能是價值無窮。這東西挺貴的,有極高的收藏價值,外太空來的很有可能是帶輻射的,所以不清楚成分之前,用手抓或者沒有保護措施還挺危險的。
畢竟是天外來物,對于普通人來說或許沒有實際作用,但具有一定的收藏價值,屬于稀罕物,連鉆石這種石頭都能賣這么貴,何況是天外之石。由于隕石的稀缺性,導致它的收藏價值很高,但其實落在個人手里的作用并不大,如果您有幸撿到了,建議上交給國家。上交隕石國家應該給予適當獎勵,如后續(xù)發(fā)現有特別價值應當追加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