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確實繼承了林如海留全她的家產(chǎn),而且是兩份!
一份暗地里送給了賈政,由他保管。一份明著由林黛玉帶進賈府,放在自己的房里。只不過文本寫的很巧妙,容易被忽略而已。
第一份,把巨額的錢財暗中交給了賈政代管
林如海會給林黛玉留下多少錢?王熙鳳和賈璉先后有過暗示。
第25回中王熙鳳曾對林黛玉開過一次玩笑:“你別作夢!你給我們家作了媳婦,少什么?”指寶玉道:“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點還玷辱了誰呢?”這段話里隱藏著一個重要的信息:家私。從王熙鳳的話里可以看出,林黛玉的身家與賈寶玉的身家是相配的,也就是說,林黛玉擁有巨額財產(chǎn)。
第72回里,賈璉說過的“這會子再發(fā)個二三百萬的財就好了”話里,就是指林黛玉的遺產(chǎn)。因為林如海去世之后,幫助林黛玉處理后事的只有賈璉一個人,這么多的外財也只有林家才可能有。
那這么多的錢是怎么進賈府的,交給誰了呢?書中也有暗示。
林黛玉第一次進賈府,賈雨村護送,得到的回報是重新當官。林如海派他進京時說過,他所有費用,都已經(jīng)在給賈政的書信中說明白了,不需要賈雨村操心。在賈政的周旋下,賈雨村很快就謀到了金陵應天府的實職。這其中究竟花了多少錢,可以比對出來。秦可卿死后,賈珍替賈蓉買官,看到世交的份上,大太監(jiān)戴權(quán)還要了他1200兩銀子。后來孫紹祖找賈赦謀官,5000兩銀子打了水漂,官也沒有當上,這些從側(cè)面寫出,林如海為賈雨村謀官,花了不少的銀子。
對一個家族老師尚且如此大方,對于自己女兒,林如海自然會全力以赴。他生病期間,趁林黛玉在家,曾經(jīng)送錢物給賈政。書中對此寫得很隱蔽,但是仍然被賈府的人知道。
紅樓夢第12回。賈瑞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被王熙鳳戲弄,讓賈蓉和賈薔兩人抓了把柄,要偷摸跑回去時,賈薔說了這樣一句:“如今要放你,我就擔著不是。老太太那邊的門早已關(guān)了,老爺正在廳上看南京的東西,那一條路定難過去,如今只好走后門?!辟Z瑞聽從賈薔的安排,被澆了一身尿糞后才得以脫身,三步兩步從后門跑到家里,天已三更。
三更半夜賈政在廳上看南京的東西,絕對不會是公事,賈政此時只是一個工部侍郞,南京不會有公事半夜找他。南京方面此時,只有林如海之事。據(jù)此推測,賈政看的東西其實是林家的錢。
第二份,由林黛玉自己帶進賈府,放在了瀟湘館里
林如海雖然是個仕途之,但同時也是個讀書人,詩書之族,除了錢之外,也會留下一些比錢更重要的東西:書和紙筆。
紅樓夢第40回,劉姥姥第二次進賈府,賈母帶她到大觀園參觀時,先到了林黛玉的房間。劉姥姥看見窗下案上沒著筆硯,又見書架上磊著滿滿的書,以為是哪一位公子哥的房間,得知是林黛玉的房間后,留神打量了林黛玉一番,笑道:“這哪里像個小姐的繡房,竟比那上等的書房還好?!眲⒗牙训脑捠枪ЬS,但也說出了一個基本事實,林黛玉的房間里有大量的書。這些書從何而來,自然是林如海留給她的。
林黛玉第二次進賈府寫的很清楚:“黛玉又帶了許多書籍來,忙著打掃臥室,安插器具,又將些紙筆等物分送寶釵,迎春,寶玉等人?!?/p>
林黛玉房間里的書自然不會是地攤上的舊書和雜書,而是那些比較名貴而且稀有的藏書。她在鼓勵香菱學詩時,就暴露出自己藏書的價值。
“你若真心要學,我這里有《王摩詰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讀一百首,細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讀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蓮的七言絕句讀一二百首。肚子里先有了這三個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淵明、應玚,謝、阮、庾、鮑等人的一看。你又是一個極聰敏伶俐的人,不用一年的工夫,不愁不是詩翁了!”香菱聽了,笑道:“既這樣,好姑娘,你就把這書給我拿出來,我?guī)Щ厝ヒ估锬顜资滓彩呛玫?。”黛玉聽說,便命紫鵑將王右丞的五言律拿來,遞與香菱。
這里林黛玉提到的王維、李白、應玚、阮籍,還有謝、庾、鮑等人,都是是名動一時的“大家”。他們的詩集絕非一冊二冊,一本兩本,應該是成集或成套。這些詩作即使在現(xiàn)代,也是需要大量資金才能購買得起。
這些東西應該是林如海留給女兒的另一筆巨額財富。他死之后,幾房妻妾只會認錢,不會認識到這些書的價值,所以林黛玉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它們?nèi)窟\送到賈府,擺放在自己的瀟湘館。
所以,林黛玉其實是繼承了林如海留給她的遺產(chǎn)—錢和書。
紅樓夢里有許多未解之謎,這其中關(guān)于黛玉家產(chǎn)的問題,一直以來很多猜疑,有說賈府貪墨了的,有說林府沒那么多錢的,莫衷一是,我之前也就此有過分析,今天我們繼續(xù)來分析一下林黛玉家產(chǎn)之謎。
種種跡象顯示,林如海死后,似乎給黛玉留下了一筆不小的遺產(chǎn),主要是因為幾個繞不過去的原因。
其一,林如海是巡鹽御史,這是個肥差,即便自己不貪,油水也不會少,且林家“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yè)經(jīng)五世?!边@樣的高貴的出身和門第,不可能沒錢,且不會是小錢。
其二,林如海死后不久,賈府就為元春省親興建大觀園,而建大觀園的花費,似乎不是“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內(nèi)囊卻也盡上來了?!薄罢l家有什么,不過是個舊日的空架子?!钡馁Z府所能一力承擔的,這其中很有可能有林如海遺產(chǎn)匯入。
其三,賈府在山窮水盡,資金緊張之時,賈璉曾說“這會子再發(fā)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這話直指他送黛玉南下之事。林如海死后,他是最有可能代表賈母,代表黛玉處置林府財產(chǎn)之人,在這期間,他是有可能中飽私囊的。
這些原因,乍看之下,似乎每一條都能證明,林如海死后絕不可能兩袖清風,完全不考慮黛玉之事,但細思這些“證據(jù)”,似乎又站不住腳。
其一,林如海固然是巡鹽御史,在清朝是肥差不假,但開篇說的他“到任方一月有余?!敝笆恰疤m臺寺大夫”,再之前是什么官就不得而知了,或者都是閑職小官也說不定,短短的時間內(nèi),他不大可能積累起巨額財富。
俗語說,“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林家到林如海這一代,是從科甲出身,要說家產(chǎn)萬貫,還真不好說,賈府經(jīng)過了四代,內(nèi)囊就已經(jīng)上來了,更不用說“支庶不盛,子孫有限”的林家了,所以從林如海的官職和家世推導出林家一定有錢的結(jié)論,從根本上是靠不住的。
其二,林如海死后,賈府為元春省親而興建大觀園,其花費原文說的很清楚了。賈璉奶媽趙嬤嬤說“也不過拿著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罷了!誰家有那些錢買這個虛熱鬧去?”這其實已經(jīng)暗示了,元春省親,賈府除了必要的花費,有不少可能都來自皇宮撥款。
這一點在烏進孝交租時,賈蓉也說過一次“頭一年省親連蓋花園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兩年再一回省親,只怕就精窮了?!庇纱丝芍?,元春省親的花費,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是宮里給一定的錢,其余的都是賈府自己出錢。
畢竟,林如海從病重到死亡的時間是不可控的, 賈府也不可能等著林如海死后的遺產(chǎn)去蓋省親別墅,這對代表皇家威儀的元春省親不吉利不說,如果林如海沒有死呢,難道賈府就蓋不起省親別墅了?賈府雖然也走了下坡路,但畢竟子孫旺盛,王孫公子交結(jié)甚廣,且有賈母坐鎮(zhèn),所以錢還是弄的出來的。
其三,賈璉是賈府的正派子孫,又是玉字輩子孫中最能辦事的一個,身上捐了一個同知的身份,常被安排去平安洲辦事,就是賈府營造大觀園,主要也是他和賈珍等人督導辦理,其實他的手里有很大的權(quán)限,只是因為王熙鳳風頭太大,我們常常忽略的他的能力。
毫無疑問,在賈府之中,在錢財?shù)拈_支和人員的調(diào)度管理上,賈璉是有發(fā)言權(quán)的,所以他的“三二百萬”的意外之財,不一定就是從林如海那里弄來的,再說,帶林黛玉回揚州,他領的是賈母的差事,他怎么敢在賈母跟前搗鬼?三二百萬可不是小數(shù)目!他不可能把這些錢昧起來,他也沒有那個勇氣和膽量。
于是說賈璉是從林如海那里弄來了三二百萬的銀子,倒不如說他是借著興建大觀園的事情,從中撈到了這些好處,因為興建大觀園,要花費的錢財,絕對比林如海的遺產(chǎn)要多得多,從以上分析來看,林如海死后不可能留下那么多錢。
當然,我們從林如海死后,黛玉在賈府的生活現(xiàn)狀,也可以得出,她并沒有繼承所謂的遺產(chǎn)。
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第十六回,秦鐘死的時候,寶玉去探望,看到的是“秦鐘的兩個遠房嬸母并幾個弟兄都藏之不迭?!边@些人在這之前從未出現(xiàn),為何此時出現(xiàn)了呢?脂批說出了真相:妙!這嬸母兄弟是特來等分絕戶家私的,不表可知。
也就是說,得知秦鐘將死,這些平時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都來了,不是為了送終,而是來分家產(chǎn)的,誰都想撈一筆,誰也不想吃虧。那么以此類推,林如海死的時候,有沒有可能出現(xiàn)這種情況呢?當然是可能的。
原文這么介紹林家家世“只可惜這林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沒甚親支嫡派的?!庇终f林如?!半m有幾房姬妾,奈他命中無子,亦無可如何之事?!币簿褪钦f,林家雖然子孫不旺,但也有幾門堂族,有幾房姬妾,而這些人,都是可能在林如海死后,對所謂的遺產(chǎn)虎視眈眈之人。
所以,真實的情況可能是這樣的:林黛玉一個弱女,賈璉一個外姓之人,不大可能有能力和權(quán)限處置林如海身后遺產(chǎn),如果林如海真的有巨額遺產(chǎn)的話??傊?,賈璉是不大可能把林如海的所有遺產(chǎn)都帶到賈府的,現(xiàn)實不允許他這么做。
秦鐘將死的時候,幾個遠方的嬸母兄弟尚且虎視眈眈,更不用黛玉要面對的是幾門堂族和幾房姬妾了,即便有一點遺產(chǎn),可能也會被這些人瓜分。而以黛玉重情義輕錢財?shù)谋?,她是不大可能對錢財錙銖必較的,很有可能悉數(shù)留給這幾門堂族和她父親的幾房姬妾,只要留夠父親身后之事,余者也就不再計較了。
所以我們也就很好理解“金蘭契互剖金蘭語”一回,為什么黛玉會說出“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的話了,因為她在第二次回到賈府,也就是父親林如海死后,是沒有帶任何遺產(chǎn)的。
這也就解釋了,為何黛玉的生活開銷,會在賈府之外,是由賈母專門派人送錢。原文第二十六回,寶玉院里的小丫頭佳蕙對小紅說:“可巧老太太那里給林姑娘送錢來,正分給他們的丫頭們呢。見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兩把給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著?!?/p>
我們知道,榮國府的大管家是王熙鳳,眾人的月例銀子都是從她手里發(fā)放,而從這一處情節(jié),我們可以明確得出,黛玉瀟湘館的日常開銷,是從賈母房里專門發(fā)放的。由此我們可以得出賈母對外孫女的格外疼愛,生怕她受了委屈,另一個側(cè)面也看得出,黛玉身上并沒有什么錢,且她并不看重錢財。
綜上,無論是從林如海的家世背景,還是從林黛玉在賈府的生活現(xiàn)狀,又或者從賈璉嫌疑,賈府的嫌疑來看,林如海死后都不大可能留下巨額遺產(chǎn),即便有,在經(jīng)過幾門堂族、幾房姬妾的瓜分之后,在辦理完了林如海的葬禮之后,甚至被賈璉小貪了一筆之后(但絕不可能是三二百萬錢財),到林黛玉手里的,可能就非常有限了,而黛玉的不重錢財,又極有可能把到手的這筆錢都讓眾人再次瓜分,而后她身無分文的回到賈府。
所以,所謂的黛玉家產(chǎn)之謎,也許根本就不存在,因為黛玉并沒有繼承什么遺產(chǎn),這一點原文不僅沒有明說,從現(xiàn)實上來講,存在所謂賈府貪墨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黛玉才會說出“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自嘆身世的話來。
作者:夕四少,歡迎關(guān)注我的頭條號:少讀紅樓,為你講述不一樣的紅樓故事。
《紅樓夢》中,林黛玉是否繼承了遺產(chǎn)呢?我們首先看看清朝關(guān)于女兒遺產(chǎn)繼承的法律。
清代規(guī)定,若一家父母雙亡,且無子者,女兒有權(quán)繼承遺產(chǎn),未嫁女可繼承60%,(有的資料上說是40%)已嫁女可繼承30%,林黛玉是獨女,因此可繼承60%。所以古代的法律并不是象我們想的,女兒一分不給。還有一筆錢全部是黛玉的,就是賈敏的陪嫁。這時女子的賠嫁是個人財產(chǎn),夫家不能動的,將來要分給兒子、女兒的。那么也就說明林黛玉絕對不是空手進賈府的了。
那么林如海的家產(chǎn)有多少?清代無清官,何況林如海本身還兼有替皇上收攏江南士子之心的任務,在公認的肥差巡鹽御史上一呆八年,鹽敬,國家撥款拉攏士林,至少也是幾十萬兩銀子。
林家四世襲爵,首代在戰(zhàn)場上劫掠大量財富,后面三代不象賈家,都是得用之人,灰色收入甚多,還有土地,店鋪等。另外林如海是個聰明人,以儉樸示人,所以林家家底是幾代積累,沒被子孫敗掉,幾百萬還是有的。
這些錢運到榮國府多少?大約是80%到90以上吧,賈璉去楊州兩、三個月,就是保住這全部財產(chǎn)去的,連托人情,帶賄賂官員。財產(chǎn)收歸國有總不及收到官員個人手中,再說如果無人告,也不會查到。連送禮帶賈璉自己貪污,怎么也得幾十萬銀子。賈璉不敢全部貪污的,因為林如海利賈母是有協(xié)議的。
這些東西都送到賈母手中,由賈母掌握,所以賈母經(jīng)常給黛玉送錢,實際上就是林家的產(chǎn)業(yè)收入。而這些錢,在寶玉黛玉婚后會做為林黛玉的嫁妝交給寶玉,所以王熙鳳老拿這件事開玩笑。
黛玉要比賈家三春富裕的多,但是她在賈府行動卻不如三春方便,因為她沒有奶哥哥等人眿,有錢也花不出去。
王夫人對她極有看法,老婆子們也看人下菜碟,所以黛玉感到風刀霜劍嚴相遇。
黛玉不名一文?不可能。最其碼賈敏的嫁妝歸她。再說林家,幾代積累,又無人敗家,家財定不會少。至于那些旁枝末親想貪,也要看看林如海,是不是如秦鐘那樣,軟弱無能又無后人,也無姻親照看吧。
絕戶一死,財產(chǎn)充公,從此女兒無所依靠,若無人家收留,便流落街頭,這,這也太扯了吧。事實上,對絕戶女的財產(chǎn)繼承問題,法律是有明文規(guī)定的。
如果沒有兒子,女兒沒有成家,戶主臨死前有以下幾種處理家產(chǎn)的方法。
一,將財產(chǎn)交付家族管理,家族負責此女的嫁妝,以及庇護此女合法權(quán)益。二,找一同族男孩過繼,財產(chǎn)歸男孩所有。此女做為在室女享受應受的權(quán)益。
如果不想獻出財產(chǎn),又不想過繼,戶主可采用第三種方法,申報“戶絕”,這樣,就脫離本族,不再享受本族的庇護,父輩財產(chǎn)可由絕戶女繼承。林如海既無本家,又不準備續(xù)弦,大約是采取此法。
賈璉所說的再發(fā)二三百萬的財,大約就是林家財產(chǎn)。當然,這注財并非裝入自己私囊,而是填了賈家省親園子的窟窿了。
至于林黛玉與薛寶釵談時所說自己是窮得如乞丐,那是因為黛玉年小,大批錢財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就是了。
謝邀。
前幾天有朋友邀我回答這個問題,覺得沒啥意思。因為在我看來,《紅樓夢》的主題就是愛情。在曹雪芹設定的女主人公中,釵與黛兩個人物是相輔相成在各個方面都是互相對比影襯的。在愛情婚姻上,釵代表的是婚姻,黛象征的是愛情;在美學上,也是審美的兩個方面,環(huán)肥燕瘦,釵代表豐潤之美,林黛玉代表素雅之美;在處世態(tài)度上,也是對比的,釵是外熱內(nèi)冷,她吃的是冷香丸,雖然外表對人熱情,發(fā)出的香,是冷香,林黛玉是冷中有熱,雖然常常嘴巴厲害挖苦人,但內(nèi)心是充滿熱情的,所以,她發(fā)出的是幽香。
根據(jù)這個特點,我覺得,在社會地位上,二人也應該是各占一極,古代的評價標準是兩個,一是富,二是貴。人們看到一個人很有氣派的時候常常說,此人非富既貴??梢姼慌c貴是可以分開來說的,貴是以官職和爵位來論的,富是以財富來論的。薛寶釵家雖然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但是,四大家族的地位是依次遞減的。賈家是公爵,史家是候爵,王家是伯爵,而薛家是紫微舍人,這不知道是個什么爵位,但肯定比前邊的低的多,說白了,就是皇商,雖有錢,地位卻不高。因此,在薛寶釵身上,占了個富字。她基本上算是富家女,小貴大富。
林黛玉的林家,書中說,祖上是封過候的。本來應該襲三代,可是皇上開恩,襲了四代,到如海的時候,已經(jīng)是科甲出身,如海是一甲三名的探花郎。按規(guī)矩,是應該進翰林院的。在古代,無論是候爵之家,還是天子門生,身份都是非常高貴的。我們且不說林家是否是大富之家,這個貴字,林黛玉是占定了。所以,她與寶釵在這方面的對應是一富一貴。
富與婚姻相關(guān),貴與精神相關(guān),所以,寶釵是婚姻中的勝利者;貴與精神相關(guān),黛玉與寶玉之間的愛情,就是唯靈的,所以黛玉是愛情的勝利者。但是她們二人都是現(xiàn)實中的失敗者,得到愛情的,得不到婚姻。得到婚姻的,只能獨守空幃。所以,她們飲下的是同一杯酒,品出的是“千紅一窟(哭)”“萬艷同杯(悲)”。
我們現(xiàn)在討論林黛玉這個人物,是曹雪芹虛構(gòu)的一個人物,現(xiàn)實中可能有她的原型,但是,原型與小說中的人物是不可能完全對應的。在《紅樓夢》的第一回中,曹雪芹說“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說明這篇小說,從構(gòu)思到我們現(xiàn)在看到的樣子,中間是經(jīng)過多次修改的?,F(xiàn)在出版的很多版本存在許多不同,就是證明,能行本第三回的題目是《賈雨村夤緣復舊職,林黛玉拋父進京都》,而甲戌本這回的題目是《金陵城起復賈雨村,榮國府收養(yǎng)林黛玉》。兩相對比一下,通行本的回目明顯比甲戌本好。甲戌本的題目因為不好,后來被修改了,但是他留下了曹雪芹對林黛玉這個人物的定位“孤女”。被收養(yǎng)的孤女,大概不太可能會有巨額財富的。
在甲戌本第二回冷子興向賈雨村介紹榮國府情況說到賈寶玉時,原文是這樣:“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說來更奇,一落胞胎,嘴里便銜下一塊五彩晶瑩的玉來。”按這個說法,寶玉與元春只差了一歲。后來的通行本上,也改掉了。從這些修改的痕跡,可以看出,《紅樓夢》的人物是虛構(gòu)的。不可能是對現(xiàn)實人物的如實摹寫。因此,討論林黛玉是否有巨額遺產(chǎn),只能從書本中找根據(jù)。當然,由于《紅樓夢》是現(xiàn)實主義巨著,當時的家產(chǎn)繼承制度可以做為參考。
現(xiàn)在一個很流行的觀點認為,是賈璉去為林如海辦理的后事,所以,林家的財產(chǎn)落在了賈璉的手上,也就是榮府之中。其中最大的證據(jù)就是七十二回中,賈璉與鳳姐閑聊起太監(jiān)的勒索時曾說:“昨兒周太監(jiān)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之處不少。這會子再發(fā)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痹S多人認為,既然說的是“再發(fā)”那就說明已經(jīng)發(fā)過了。而賈家從那兒能一次發(fā)兩三百萬銀子的財呢?便很快得出結(jié)論,林黛玉的父親不是死了嗎?他是巡鹽御史,肥差,那么,這三二百萬的財就是林家之財了。而且,在林黛玉的父親去世之后,恰好遇上元春省親,賈府蓋了大觀園。林家的錢,一并用在建造大觀園上面了。
上面這個結(jié)論,只是個人主觀想象?!都t樓夢》中沒有任何直接證據(jù)能證明這種想象是真實性。
我們還是看看,關(guān)于林如海的去世,書中是怎樣描寫的。并通過這些描寫,看看能否找到賈家拿錢的證據(jù)。
第十二回最后一段:再講這年冬底,林如海的書信寄來,卻為身染重疾,寫信特來接林黛玉回去。賈母聽了,未免又加憂悶。只得忙忙的打點黛玉起身。寶玉不大自在,爭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攔勸。于是,賈母當要賈璉送她去,仍叫帶回來。
從這一小段中,可以看出如下信息,林如海生病的時候,派人來接林黛玉。林黛玉要回去,寶玉心中難過。因此,賈母派賈璉去送黛玉。送不是目的,因為林家是派人來接的。最關(guān)鍵的是把黛玉帶回來。林如海身染重病來接女兒,之后的去世,并不意外,但是,賈璉去為林如海辦理后事,似乎他沒有這個資格。因為,林如海雖然沒有親兄弟,但堂族兄弟還是有的。而且第二回也明確說了,他還有幾房妾室。雖然林黛玉的母親去世之后,他沒有再續(xù)弦,但在家中沒有夫人的情況下,妾室之中,必有一人操持家務,這應該是正常的情況。
當林如海身體不好,可能性命不保的時候,對后事必然有所安排。所以,賈璉去送林黛玉,雖然可以幫助辦理喪事,但決不會是他主持,因為他沒有這個資格。這個問題不用細說,封建社會內(nèi)外有別。不要說賈璉只是個妻侄,就是賈政到了,也沒有為林如海辦理后事的資格。
十三回,王熙鳳協(xié)理寧國府的時候,隨賈璉一起去揚州的昭兒回來送信。
昭兒道:“二爺打發(fā)回來的。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日巳時沒的。二爺帶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爺靈到蘇州,大約趕年底就回來。二爺打發(fā)小的來報個信請安,討老太太示下?!?/p>
這里又給了我們一些林如海去世的信息。賈璉和林黛玉是在頭年“冬底”接到林如海生病的信。冬天共三個月,冬底最早也應在十一月后半部分。林如海死的時間是九月初三。這說明,林如海派人接黛玉之后沒幾天就去世了。假如他是九月初一寫的信。送信人走后三天,他就去世了。從揚州到京城,走了兩到三個月。這樣,賈璉和黛玉回到揚州的時候,林如海已經(jīng)去世最低四個月以上了。
有人說,難道林如海不會是寫信接女兒之后第二年的九月初三死的?我認為絕不可能,因為時間對不上。如果從京城到揚州是兩個月路程,林黛玉冬末起程,在正月或二月之間,可到揚州,她的父親還沒有去世。賈璉送到之后,就沒有滯留林家的理由。雖然賈母命他帶黛玉回去,可是,林黛玉的父親在,就算是外婆,也不能大過父親去。
林黛玉和賈璉到了揚州之后,“同送林姑老爺靈到蘇州”,同送二字,大概不是說,他二人一同送林如海之靈,而是與林家辦理喪事之人同送。
如果林如海是頭年九月初三死的。送信的去京城三個月,林黛玉回揚州三個月,再回蘇州安葬,之后再回京城,大概一年時間差不多,第二年年底回來,時間是相合的。
這樣,賈璉和林黛玉回到揚州的時候。無論林家有百萬家私,還是林如海兩袖清風,都輪不到賈璉來處置。林家的堂族,必有主事之人在,況林如海還有幾房妾室。家產(chǎn)能留給林黛玉多少,一切聽林家人的。按照一般的規(guī)矩,林如海沒有后,可在林家的子弟中過繼兒子,繼承他的香火。林黛玉留在林家,出嫁的時候,林家會根據(jù)情況給她置辦嫁妝。如果,要去外婆家住,又不是出嫁,斷無帶家產(chǎn)走親戚的道理。這時,林黛玉事實上已經(jīng)成了孤兒。如果到了出嫁的年齡,回到林家。林家也會主持她出嫁,如果在外婆家,外婆發(fā)送,林家省了嫁妝錢,自然也沒有意見。
從以上的情況看,我覺得林如海給黛玉留下巨額財產(chǎn)的可能性不大。這里,我也懶得去查明清巡鹽御史有多少油水,那沒什么意義。從林黛玉來到賈府之后的生活細節(jié)上,讓人感覺到,林如海不像巨富的樣子。比如四十五回,黛玉與寶釵互剖金蘭心的時候,就說過,她自己的吃穿用度,都與賈家的小姐一樣。這樣說唯一的原因就是,林黛玉在賈府的生活,花的是她外婆的錢。要不然,吃點營養(yǎng)品,還要受到寶釵的接濟嗎?這也同時印證了我開始的猜測,釵與黛一個富,一個貴。
為什么現(xiàn)在對于林黛玉是否有巨額財產(chǎn)有這么多討論?個人覺得,這與現(xiàn)代人以現(xiàn)代的思維方式去理解林黛玉有關(guān)系。許多人大概以宮斗戲的思維方式來理解《紅樓夢》了。《紅樓夢》不是悲劇的意味嗎?你看,她的愛情沒有成功。被對手陷害折磨死了。除此之外,她還有巨額家產(chǎn)被別人吞沒了。這不是悲劇之上,又加悲劇嗎?
這樣的理解,當然是浮淺的。如果《紅樓夢》是謀財害命,二女爭夫的主題,那么,它的思想意義也只能與《竇娥冤》差不多。但《紅樓夢》的思想意義,決不在此。它的悲劇也不是因為那個壞人造成的。而是男女主人公超越時代的愛情觀,與整個社會的婚姻道德的沖突。
《紅樓夢》留下了很多謎團不可解開,其中之一就是林如海是不是給林黛玉留下了遺產(chǎn)。我認為留下一份嫁妝是可能的。但要說留下巨額財產(chǎn)是絕不可能的。至于被賈家貪掉更是臆測。分析林如海有沒有留下財產(chǎn)給林黛玉,只需要從三個方面就可以說明白。
林如海送女進京
一,林家絕不是大富之家
林家是江南士族,書香傳世。林家也有爵位,到了林如海父親那一代還獲恩延續(xù)襲爵一世。但以賈史王薛等四大家族對比,林家的顯赫日子也早已經(jīng)過去。就像賈珍對烏進孝說的,皇帝賞的那點銀錢夠什么。光靠世襲的俸祿對于這樣的世家大族來說只能保證溫飽而已。如果沒有實際官職,有來錢的路子,世襲之家基本都是三世而衰。老祖宗早都說明:富不過三代!
林如海科舉探花郎,并不能轉(zhuǎn)化為實際利益。唯有當了巡鹽御史才是肥缺。不過從林黛玉進京只帶了一個老嬤嬤和一個小丫頭看,林家當時真的沒那么富貴。如果真是大富大貴,林如海絕不可能只給林黛玉配備一老一小兩個丫頭。哪怕賈家不缺人!
林黛玉進榮國府后看賈家的表現(xiàn)也證明賈家的富貴讓她驚嘆,所以才說她:不肯行差一步。林黛玉的拘謹表明她家的富貴遠不能比較賈家。
林黛玉拜見賈母
二,林如海會不會貪污
林如海從皇帝秘書蘭臺寺大夫升了巡鹽御史。巡鹽御史自古便是肥缺,鹽一直都是國有重利之業(yè)。按說十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林如海應該絕不會缺錢才是。但有一點大家忽略了,林如海沒有兒子,且不想過繼兒子繼承家業(yè)。這表示他不是個有欲望的人。一個對家族傳承都不放在心上的人,要么極度自私,要么就是有大抱負以天下為己任,忠心耿耿為國為民的人。林如海顯然看不出自私的樣子。結(jié)合他后面英年早逝,極可能是累死或者擋了別人賺錢的道被害死。這樣的人又怎么可能大肆斂財?
林如海身上兩個疑點解釋不了,第一是執(zhí)意托孤林黛玉。第二是斷絕家業(yè)繼承。如果他自私自利的話,只要過繼一個兒子,大肆斂財,就都解決了。沒必要將女兒送到賈家!顯然里林如海志不在此!林如海托孤和絕嗣表明他已萌死志!鹽業(yè)中的骯臟交易水太深,林如海不肯同流合污必然會觸碰別人的利益,政治風險和個人風險非常大。皇帝很信任林如海,擢升他非??臁A秩绾V灰袀€人抱負就會肝腦涂地,恪盡職守!不貪污,林如海根本就不會有太多遺產(chǎn)!
寶黛初見
三,林如海會不會給林黛玉準備遺產(chǎn)
林如海死后,林黛玉從家里帶來了什么?一大堆書籍!一個將書籍當成最重要物品的家族也佐證林如海的品格!林如海一定會給林黛玉留下遺產(chǎn),書就是一部分。財物也會有。比方嫁妝!作為父親,林如海會給林黛玉留一部分嫁妝。但不會多,甚至可能是賈敏當初嫁過去的陪嫁再留給女兒。這些東西會有一部分繼續(xù)留給林黛玉,再回到賈家!其他就不會有更多。畢竟林如海除了女兒,還有姬妾家人需要安置。而他死在任上,住所也是官署,無法變賣。林家祖宅是林如海唯一的財產(chǎn)。就像榮國府一樣,絕不可能給旁支賈蕓等繼承。這些要是變賣,值一些錢。打發(fā)家人等足夠了。但倉促變賣田產(chǎn)也一定會被壓價。究竟能剩下多少還真不好說。
林黛玉是女兒,女兒再受寵都是別人家的。林如海絕不可能留下太多富貴給林黛玉。那樣也會讓林黛玉更不安全。賈璉幫助林黛玉處理家產(chǎn),真要很多必然會私留一部分??春竺尜Z璉將自己的體己交給尤二姐保管并不多,真要貪污了林家大量遺產(chǎn),賈璉是最應該中飽私囊發(fā)一筆財?shù)模晌覀兛从榷闶种胁]有多少東西!也證明賈璉在處理林家遺產(chǎn)時沒留下多少私房錢!
綜上三個原因,林家不是大富之家,林如海的人品可靠,林黛玉的遺產(chǎn)最多也就是嫁妝一份。林如海留給林黛玉的遺產(chǎn)不會多。林黛玉和薛寶釵說自己一無所有,也不是隨口說。真要有錢,林黛玉的聰明不會無知無覺。所以,我認為林如海的遺產(chǎn)被貪污云云,只是現(xiàn)代人的臆測!古代士大夫并不都是天下烏鴉一般黑。還有很多為國為民,身具抱負以天下為己任的清官。我愿意相信林如海托孤和絕嗣就表明他的高貴人格!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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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第十四回,林如海去世了,從此,林黛玉真的成了一名寄居在賈府的孤兒,她的悲劇命運再無回旋余地。
那么林如海在去世后,到底有沒有給林黛玉留下遺產(chǎn)呢?有肯定是有的,問題就在于到底留了多少財產(chǎn)?
林如海出仕后,先是做了蘭臺寺大夫,后又被欽點為揚州巡鹽御史。也就是說,林如海直到去世時都在揚州任巡鹽御史。
那么巡鹽御史到底能賺多少錢呢?
巡鹽御史的工資到底有多少?
由于鹽是關(guān)乎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中國古代對鹽鐵實行專賣,清代鹽務設有都轉(zhuǎn)鹽運司,相關(guān)地方有鹽法道 。鹽運司設鹽運使一人,從三品,專門管理鹽務的各項工作。
在清朝初期還設有巡鹽御史一職,其工作職責就是專司鹽業(yè)專賣的監(jiān)督和控制,不過這個職位在雍正二年就被撤銷了。
巡鹽御史這個職位官不大,但是權(quán)力不小。主要原因在于這個職位長期由內(nèi)務府成員把持,我們知道內(nèi)務府專門管理宮廷財政的后勤事務,是一個獨立的機構(gòu),說白了就是皇帝的小金庫。
而內(nèi)務府的成員多半都是由“包衣”組成,他們都是八旗貴族的漢族家奴,而且只有上三旗的包衣才能進內(nèi)務府當差。如此說來,巡鹽御史這樣的職位就有了特殊意味。
曹雪芹家族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曹雪芹的家族除了擔任江寧織造長達65年之外,曹寅和曹家的親戚李煦都兼任過兩淮巡鹽御史,二人輪管鹽政長達十年之久。
曹家能接駕康熙的四次南巡,沒有一定的財力那是做不到的。那么錢從哪里來,單靠他們的工資那是不可能的。清朝官員的法定工資很少,文職一品官員歲俸銀180兩,二品155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另有養(yǎng)廉銀和祿米若干。
這樣的俸祿連養(yǎng)活一家人都是個問題,于是,聚斂灰色收入就成了清朝官員的一致選擇。可見,清朝官員的腐敗有著一定的現(xiàn)實原因。
所以,不論曹家還是小說中的巡鹽御史林如海,都不可能只靠官俸過活,聚斂灰色收入也是他們的重要收入來源。
從上述可以推斷,無論如何林如海都不可能沒有財產(chǎn)。如果拿歷史中的曹家親戚李煦來相比,縱然沒李煦那么財大氣粗,但保守估計百萬兩還是有的吧,那么這個數(shù)字可靠嗎?
清朝最大的貪官和坤貪了8億,這個數(shù)字一般人是不能比的。我們可以參照清朝另一個貪污案件,就是王撣望貪污案。此案發(fā)生在乾隆四十六年的甘肅省,在當時也算是一起特大貪污案,不僅作案時間長,前后長達七年之久,涉及人員眾多,而且貪污的數(shù)額也是巨大的,最后王撣望被抄家,籍沒的財產(chǎn)折合白銀三百萬兩。
懲貪是清朝整頓吏治的一個主要內(nèi)容。早在順治三年按照清廷規(guī)定,貪贓八十兩處以絞監(jiān)候;至乾隆時期又規(guī)定“侵盜錢糧(包括貪污在內(nèi))千兩以上,擬斬”。
在這起案件當中,貪污數(shù)量在千兩以上的官員涉及到了七十多人,雖然皇帝很生氣,但還是網(wǎng)開一面,最后貪污白銀二萬兩以上的情節(jié)嚴重者,斬立決。
依照這個案子來看,如果林如海的灰色收入高達百萬兩,那足以成為大清的一件大案要案了。
在小說第七十二回中,賈璉曾說“這會子再發(fā)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這句話被很多人認為是林如海留給林黛玉財產(chǎn)的重要證據(jù)。
但實際結(jié)合歷史,可以發(fā)現(xiàn),這絕對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林如海家里能有三二百萬兩的財產(chǎn),其財力早已勝過賈府,其權(quán)力直逼大清一、二品大員,那他還用依附賈府嗎?
所以,筆者的結(jié)論是,林如海絕對沒有太多的財產(chǎn)留給林黛玉。更何況他在小說中第十四回就去世了,到底上任巡鹽御史時間有多久,也是一個不確定的因素。
但即便不確定的因素再多,也絕不可能有幾百兩的遺產(chǎn),這是肯定的。那么林如海給林黛玉有可能留了多少遺產(chǎn)呢?
林黛玉在賈府的經(jīng)濟狀況
《葬花詞》被不少人認為是林黛玉命運的寫照,其中有一句暴露出她在賈府的生活狀態(tài),即:“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
這句話足以說明,她在賈府生活得很不如意,而是受到了多重壓力,這其中除了來自諸如王夫人之流給得感情上的磕絆,同時也包含了經(jīng)濟上的壓力。
在小說第45回,黛玉對寶釵說了下面一段話:
黛玉道:“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親,又有哥哥,這里又有買賣地土,家里又仍舊有房有地。你不過是親戚的情分,白住了這里,一應大小事情,又不沾他們一文半個,要走就走了。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p>
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林黛玉十分羨慕薛寶釵,而她自己在賈府的待遇與迎春探春惜春她們都是一樣的,每月二兩月錢。對此,薛寶釵也十分清楚,所以,她才示好地給林黛玉送燕窩。但凡林黛玉經(jīng)濟上寬裕一些,依她的性格是斷不會接受別人施舍的。
在第57回時,寶玉便將黛玉吃燕窩的事私下與賈母講了,這樣既維護了黛玉的面子,又說明寶玉早已將黛玉當作自己家人,從他的角度,他并不希望黛玉由外人照顧。
也在這一回,紫鵑說了一句話,她說:“在這里吃慣了,明年家去,哪里有這閑錢吃這個。”,這句話的目的雖然是為了試探寶玉的真心,但也透露出林黛玉的經(jīng)濟確實堪憂。
在小說第55回,鳳姐在謀劃賈府的將來可能的發(fā)生的大事時,提到了寶玉和黛玉的婚姻,說他們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
這句話可以證明一個問題,那就是林如海留給林黛玉的財產(chǎn)并不足以抵她的嫁妝,正因如此,所以鳳姐才將這筆錢記在了老太太名下。
但是,從林黛玉對賈府的小丫鬟來看,她并沒有顯露出半點拮據(jù)的感覺。比如第26回,丫鬟佳蕙說,她去給林姑娘送茶葉,正好碰上賈母給黛玉送錢。黛玉正在分錢給丫頭們,她正好趕上也得了兩把。
再如第45回,寶釵派了個婆子給黛玉送燕窩,黛玉也命人給了那個婆子幾百錢,讓她打酒吃。
這些小細節(jié)又透露出黛玉并沒有那么缺錢,她還是有不少錢賞賜給下人的。那么她多余的錢是哪里來的呢?只有兩個來源可能性比較大,其一,便是上述中提到的從賈母那里獲取;其二,便是林如海留給她的財產(chǎn)。
綜上所述,可以總結(jié)出兩點:
其一,林如海不可能有幾百萬的財產(chǎn),那是不符合現(xiàn)實的。盡管小說高于現(xiàn)實,但紅樓是一部寫實與虛幻相結(jié)合的小說,在描寫寶黛愛情上運用了浪漫主義的創(chuàng)作手法,但在寫賈府的生活上卻都是寫實主義。
其二,可以肯定,林如海確實有給林黛玉留有遺產(chǎn),但其數(shù)目并不足以抵消她的嫁妝,因此,只能作為她在賈府生活的日常貼補,數(shù)目自然是極為有限的。
退一萬步講,如果林如海真有幾百萬的財產(chǎn)留給黛玉,那林黛玉在賈府絕對不會是那樣的活法。我們知道薛蟠的正妻夏金桂,沒有父親,但家里賊有錢,你看夏金桂在薛家有多豪橫。
即使林黛玉再有修養(yǎng),也不可能兜里揣著一大筆錢,還整天要委屈巴巴的活著。從她的種種表現(xiàn)來看,實在不像是一個擁有巨額財產(chǎn)的繼承人。至于說什么被賈府貪污之類的結(jié)論,那就更不可信了,那是完全沒有道理的說法。
這個問題以前也回答過,可是看到之后還是忍不住要啰嗦兩句,第一,林如海到底有沒有留下巨額遺產(chǎn)。有不少人都猜測林如??隙粝戮揞~財產(chǎn),因為巡鹽御史是個肥差。要知道“鹽稅”是非常重要的,當時清朝的稅收大概四分之一都來自鹽稅。
這么重要的一個有實權(quán)的官職,朝廷和皇帝會隨便任用嗎?康熙年間,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任江寧織造,巡視兩淮鹽漕監(jiān)察御史。也就是說曹寅也做個“巡鹽御史”的官。曹寅是什么人呢?是康熙帝奶母的兒子,也就是所謂的“奶兄弟”,屬于皇帝的親信。這里插一個題外話,曹雪芹筆下的林如海是不是曹寅的另一個分身呢,有待商量。
清朝乾隆年間有一個非常著名的案件,叫“兩淮鹽引案”,連大才子紀曉嵐都被牽扯進去的一個案子。曾今是兩淮鹽運使的盧見曾被查出令商人辦買古玩,未給價銀一萬六千余兩,被捕入獄,最后死在獄中。但是乾隆皇帝命令去抄盧見曾家的時候,并沒有抄出什么贓款,當然就因為紀曉嵐給了盧見曾一封信,信里面沒有字,就只有兩樣東西“鹽”與“茶”,意思是皇帝要嚴查鹽案了,盧見曾趕緊轉(zhuǎn)移財產(chǎn),最后乾隆什么也沒有撈到手,大怒,關(guān)進監(jiān)獄,秋后問斬,沒等到砍頭盧見曾就病死了,屬于運氣好。那么盧見曾為什么會當兩淮鹽運使呢?主要還是官名好一些,盧見曾治理水患很有本領。在后來當上兩淮鹽運使可能腐化了。但是這個官還不大,在鹽引案中,皇貴妃的弟弟高恒被殺頭抄家,抄出了幾十萬兩銀子。為什么要講這些呢?主要是想要說明,兩淮鹽運使,或者說巡鹽御史,這些跟鹽稅有關(guān)的官職,只有兩種人可以被任命,第一種是名聲較好的官也就是朝廷上下基本上都認可的清官,第二種是皇帝的親信。
從林如海當官來看,皇帝的親信是談不上,只能認為他是一個清官。并且不要以為當巡鹽御史就非常了不起,就可以無法無天。曹寅是皇帝的親信,還因為鹽稅的問題被當時的兩江總督噶禮彈劾過,不過因為康熙皇帝的包庇,曹寅躲過了一劫。所以有不少讀者看紅樓夢小說,就認為只要林如海當了巡鹽御史,就等于往家里拉進了一個金礦。那能有那么容易的事?那朝廷上下,地方官員多少只眼睛都在盯著兩淮鹽務,誰不知道這是肥差。所以我認為林如海是依靠自己為官多年的清譽,即清官的本質(zhì)當上這個巡鹽御史的。所以他不可能給林黛玉留下太多的遺產(chǎn)。但是林如海畢竟也是個官,雖然清朝的工資低,但是養(yǎng)廉銀還是不錯的。林如海養(yǎng)廉銀一年也有幾千兩銀子的收入,所以生活完全過的去。
紅樓夢里一直流傳林如海留給林黛玉巨額遺產(chǎn),無非就是賈璉說了那句“這會子再發(fā)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關(guān)于這一句話,就有好幾個版本,我手頭的脂批本就是“這會子再發(fā)個三二萬銀子財就好了”,這一句話完全是兩個概念。
客觀的來講,林如?;蛟S有一些遺產(chǎn)會給林黛玉早早的留好,比如林黛玉的嫁妝,一個父親在自己臨死前,只要不是說突然得病死的,基本上都可以為自己的子女把后事安排妥當?shù)?。賈璉幫忙料理了喪事,賈璉縱然貪污一點吃喝玩樂的銀子,是很小一部分的。林如海留給林黛玉的東西,大部分東西,特別是銀子以外的東西,賈璉都會如數(shù)的交給賈母,即便是有些銀子,也會交給賈母代為保管。
林黛玉有沒有繼承林家的財產(chǎn)?繼承了多少?當然是繼承了,而且數(shù)目很驚人。
《紅樓夢》第四十五回林黛玉親口說:
“……況我又不是他們這里正經(jīng)主子,原是無依無靠投奔了來的,他們已經(jīng)多嫌著我了。如今我還不知進退,何苦叫他們咒我?”“……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榮國府)的姑娘一樣……”
讀者看到這里,感到黛玉一個孤女,寄人籬下,一無所有,好不可憐。
問題就來了,林家四世列侯,一任巡鹽御史,百余年的基業(yè),政治影響力從未衰落過,林如海士林典范,林家用度并不似賈府般紈绔奢靡,那么,林家府邸、田產(chǎn)、古董、仆役、宗祠去哪里了?難道會隨著林如海的過世一并銷聲匿跡了嗎?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林家的旁系族人,的確會覬覦林如海留下的家產(chǎn),這也符合封建社會繼承法律。類似情況《紅樓夢》里也有過例子,比如秦鐘將死時,秦家旁支就等著秦鐘咽氣分絕戶財呢。林家是完全不一樣的,林家是朝廷看重的家族,像林如海這樣的重臣去世,朝廷一般會給謚號的,而且也會保證林如海夫婦和先祖?zhèn)兊乃臅r祭祀。更何況,林家的小姐還在,聯(lián)姻的賈府也還是有勢力的,和一般沒了人丁的人家完全是不一樣的情況。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應天府知府賈雨村是受了林家、賈家和王家的恩惠才得以重返官場并發(fā)達的,今后升官還要靠賈、王兩府呢,賈雨村作為地方父母官,做好林家產(chǎn)業(yè)的保全工作太簡單了吧。所以林家的旁支想分家產(chǎn),也只能想想而已。小說其實在這個問題上是點過一筆的,十六回,賈璉護送林黛玉葬完林如?;貋恚膶懙剑?/p>
“賈雨村亦進京陛見,皆有王子騰累上保本,此來候補京缺,與賈璉是同宗兄弟,又與黛玉有師從之誼,故同路結(jié)伴而來?!?/p>
看,賈雨村全得靠賈府和王家,他會讓林黛玉的家產(chǎn)受損失嗎?
林家財產(chǎn)一定轉(zhuǎn)移到了榮國府,這點,賈府中人自己都說出來了。
《紅樓夢》第二十五回,眾人在怡紅院聊暹羅國進貢的茶葉,鳳姐開寶黛二人的玩笑,問黛玉:
“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么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兒?”
又拉著寶玉問黛玉:
“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哪一點還玷辱了誰呢?”
鳳姐意思說寶玉的家私也配得上你,難道寶玉的家私是怡紅院嗎?當然不是, 鳳姐說的意思就是我們榮國府還配不上你嗎? 顯然,既然可以這樣比,證明林家的產(chǎn)業(yè)與榮國府是勢均力敵的存在。 鳳姐是管家奶奶,對家里的產(chǎn)業(yè)、收入當然掌握的清楚,對賈府控制林家財產(chǎn)的情況門兒清,才能說出這樣的話。
后來賈璉說:“這會子再發(fā)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再”證明曾經(jīng)發(fā)過,從哪里發(fā),通篇看下來,只能是從林家。
《紅樓夢》里,林如海死后,黛玉有沒有繼承家產(chǎn)?這個很難說。因為按照清代的法律規(guī)定,女兒是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chǎn)的。只有一個女兒,沒有兒子的人家是被稱為絕戶的,他的家產(chǎn)是要被充公或者是被吃絕戶的。第三回書里,林如海說的“免了我的內(nèi)憂”的內(nèi)憂就是和這個相關(guān)的,所以黛玉是沒有遺產(chǎn)繼承的。
只是我們要知道,林家也是列侯之家,而且人丁稀少,他們家應該也是歷代積富,而且林家并沒有像賈家那樣窮奢極欲的生活,如海也曾教導黛玉惜福養(yǎng)生,自然生活細節(jié)也不會奢靡。所以林家是非常有錢的。
林家有錢是肯定的,但是能給黛玉的有多少我就不得知。因為那時如海還在時,賈母打發(fā)人來接黛玉進京,我認為如海是應該將家中的一些錢物,交給黛玉帶走的,其中應該包括賈敏的嫁妝。如海明知女兒進京是長住,他也不可能叫女兒兩手空空的前去,何況那個時代的人都是極勢利的,落難投靠和帶錢投靠的意思是不一樣的。
比如薛家雖然是住在賈府,卻也是底氣十足的,薛姨媽就說了自己家的用度自己家出。這樣作為林如海,當時還有錢有勢的時候,肯定也是慮到了這一層,應該也是給女兒帶了不少的錢財才會進京。所以我認為林如海的財產(chǎn)有一部分就是在黛玉進京時已經(jīng)帶去了,甚至每年林家都有派人給賈府送錢。畢竟他們是親戚,不可能老死不相往來了,只是因為書的重點不在這里,所以略過了不寫。
黛玉在林如海病重時,接到書信,賈母命她回家,并派了賈璉跟隨,并叮囑叫他把黛玉好生帶回來。這樣,在料理如海后事時,賈璉應該會妥善處理,可能房屋田產(chǎn)之類的,必須充公,但是其他的錢物,如海應該是可以提前安排給賈璉叫他給自己女兒帶走,畢竟他不是先死了黛玉回去的,是病重時回去的。而變賣房屋田產(chǎn)所得應該是安置姬妾生路,以及自己家的族親所得。
黛玉是一定有錢的。只是林家的錢財,她能拿到多少我是沒辦法估計的,至于是不是花的林家的錢蓋的大觀園,這個就很難定了,一是因為大觀園的修建需要龐大的資金。我覺得不能全是林家的家私所能做到。二是,畢竟黛玉只是如海聰明的給了錢她,而不是讓她名正言順的繼承家產(chǎn)的。
所以只能說她可以得到一部分林家的家產(chǎn),賈府修建大觀園是否林家的家產(chǎn),書中是沒有明說的,我也不能信口開河。如果有人說,黛玉的原型是李香玉,李香玉到曹家時,是被抄了家的,所以她是沒帶錢到曹家的。作為黛玉的原型是這樣,所以黛玉是沒有錢的,這個我就不論了,因為小說只是生活的提純,它可能照原樣寫,也可能只是借一點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