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抓一個日本間諜!日本政府強硬要求放人,中方回應:將依法處理
#日方呼吁釋放被捕日本男子 中方回應# 近日,一名日本男子被捕的事情,引發(fā)了中日兩國輿論的廣泛關注。
據(jù)悉,該男子上周被北京國安局強制刑事拘留,正在連夜進行突擊審查。中國外交部的解釋是,這名日本公民涉嫌從事間諜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中方已經(jīng)按照國際規(guī)定和慣例,向日本駐華使館進行了通報。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這個日本公民的更多情況,已經(jīng)被日本媒體自己曝光了出來。
據(jù)日本廣播協(xié)會(NHK)報道,被捕的這個日本男子年齡超過50歲,是日本在華最大研發(fā)型藥企之一,安斯泰來(Astellas制藥)的員工。
對此,這家日企回應時也承認了,在北京被拘捕的男性是該司員工,在此事之前,負責公司在中國產品銷售與研發(fā)相關部門的領導職務。
看來,這還是日企在華分部的頭頭,起碼是個總經(jīng)理啥的。這樣的人,也才有當間諜的“資格”,能接觸到更多的敏感信息。
我打個比方,制藥企業(yè)生產的藥品,上市前要進行很多的活體試驗,有償招募志愿者來吃藥,并收集志愿者的體征。那么,這家在華日本藥企的數(shù)據(jù),是否應該查查呢?這一點,相信國家相關部門肯定是會處理的。
有意思的是,日本政府方面對間諜的說法拒不承認,不僅援引國際相關規(guī)定,要求與該員工會面,日本政府還強硬敦促中方盡快放人。
對此,中國外交部也在第一時間回應了。3月27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fā)言人毛寧表示,是否允許探視,要按照《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和《中日領事協(xié)定》相關規(guī)定處理。
至于能不能釋放這個人,中國是法治國家,將依法處理。態(tài)度很清楚,不偏不倚,如果此人是間諜,放不放就不是日本你說了算的。
內閣官房長官松野:“強烈敦促早日釋放在華日本公民”
在當天的例行記者會上,毛寧還說了這樣一句話,“ 近年來,日本公民類似案件屢有發(fā)生,日方應當加強對本國公民的教育和提醒”。
啥意思?這其實話里有話。間諜案件跟日本政府肯定脫不了干系,中方肯定手握證據(jù)。但是明面上,中方只說是日本公民個人的事情,要求日本政府加強對本國公民的教育和提醒。
這種淡定的態(tài)度,說明事態(tài)我們全程掌握,在最關鍵的時刻收網(wǎng),才能將反間諜情報工作效率最大化。
正如外交部所說的,近年來發(fā)生日本間諜被抓的事兒,已經(jīng)不是一回兩回了。
2014年《反間諜法》通過以來,到現(xiàn)在不到10年時間,抓的日本間諜已經(jīng)達到了16名之多。
今年2月份的時候,一名曾在長沙被捕的日本間諜剛被判刑14年。
無一例外的是,這些間諜被抓的時候,日本外務省方面每次都要求中方放人。結果,每次都證明沒有抓錯。
值得強調的是,也不是沒有中國公民在海外觸犯別國法律,但是中國的態(tài)度和日本以及歐美國家的態(tài)度,可謂是云泥之別。
本國公民在外理應遵守當?shù)胤?,這一點,中國駐外使館是經(jīng)常強調的。都說西方有法治精神,他們卻做不到這一點,總是對中國境內的執(zhí)法指手畫腳。
最經(jīng)典的例子就是,幾年前一名英國駐香港總領館的香港籍被深圳警方刑拘,英國對此事鬧上了天,結果后來證實,此人是嫖娼被抓。
所以我們奉勸日本,做了不光彩的事情,就老老實實跟中國鞠躬道歉,寫個保證書啥的,下不為例。
像日本政府這種為了維護對國民負責的形象,而強硬要求中國盡快放人,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當然,也這更加提醒我們每個中國人,對類似事件多加提防。為了國家的未來,遇到類似事件,第一時間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