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不燃燒物品,其火災危險性為戊類。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火災危險性分類:
戊類是常溫下使用或加工不燃首資立經換革外燒物質的生產。
當補藥印最生產過程中使用或產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較少,不足以構成爆炸或火災危險時,可按當院聯李跑古實際情況確定。
擴展資料:
按火災危險性較小的部分的類別的確定:
1、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qū)建筑吧時逐吃為地面積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小于10%路單依副,且發(fā)生火災事故時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采用封閉噴漆工藝,封閉噴漆空間內保持負壓、油漆工段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或自動抑爆系統(tǒng),且油漆工段占送犯支州刑降滿露構所在防火分區(qū)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大于20%。
參考資料:消防資源網——3.1 火災危險性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