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河南鄭州一家知名信息技術公司,一名僅僅工作了十天的實習生,竟然被迫結(jié)束工作,而他最終僅獲得了45元的薪資。這名員工表示,他并非自愿寫下離職申請和對工資無異議的聲明。
據(jù)了解,這名實習生在接受完培訓后,僅工作了短短十天,就遭到了公司的辭退。本應獲得的4000元基本工資和1000元補貼,最終卻只領取到了微薄的45元工資。根據(jù)相關信息和聊天記錄,該企業(yè)在試用期內(nèi)給新員工的基本收入為4000元,另有1000元補貼。而正式錄用后,員工的待遇為每月5000元底薪和1000元補貼。然而,公司相關負責人卻出示了員工簽署的離職申請書和對工資無異議的證明。對此,當事員工表示,這些文件并非出于他的自愿,而是受到了脅迫。
2024年1月1日,轄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人士指出,如果員工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寫的離職申請書,那么這份申請書是無效的。但是,員工需要提供被脅迫的證明。同時,他們將會對此事展開調(diào)查,以堅決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F(xiàn)場調(diào)解此事的律師告訴記者,目前這件事已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