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6月23日發(fā)布聲明,在ACCC提起的訴訟中,三星澳大利亞公司承認在多款三星Galaxy(蓋樂世)手機是否適合浸泡在游泳池或海水中的問題上誤導了消費者,違反了《澳大利亞消費者法》,被澳大利亞聯(lián)邦法院罰款1400萬澳元。
聲明顯示,三星澳大利亞對旗下蓋樂世手機S7、S7 Edge、A5(2017)、A7(2017)、S8、S8 Plus和Note 8等的防水性存在虛假或誤導性描述。這幾款Galaxy手機在澳大利亞的銷量超過310萬部。
2016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間,三星澳大利亞公司開展了一項營銷活動,在各平臺發(fā)布了9個外鏈廣告,表示這些蓋樂世手機適合在游泳池和海水中使用。
三星澳大利亞公司承認,如果蓋樂世手機被浸泡在游泳池或海水中,那么充電端口就有可能被腐蝕,如果手機在潮濕的情況下充電,就會停止工作。ACCC主席Gina Cass-Gottlieb說,該公司的防水聲明是這些手機的一個重要賣點。此外,三星澳大利亞公司的母公司三星電子之前已尋求召回這批蓋樂世手機,設法減輕上述充電口腐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