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飄搖的A股上市公司ST中安(600654),近日發(fā)布了被債權人申請破產(chǎn)重組的最新進展。該公司于去年底收到深圳畇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通知書》,ST中安近日發(fā)布公告表示,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對申請公司重整事項的裁定書,重整申請是否會被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對此,維權律師表示,無論公司是否因此進入重整程序,都不影響受損股民對其發(fā)起索賠。
股民索賠已有生效勝訴判決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劉鵬表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ST中安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chǎn)的風險,也將會對投資者索賠產(chǎn)生不利影響。目前ST中安股民索賠訴訟時效僅剩最后一個月,投資者應抓緊時間,萬一錯過時效則獲得賠償?shù)南M練w零。
根據(jù)今年3月ST中安發(fā)布的訴訟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根據(jù)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fā)來的法律文書,其已受理相關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合計4,688例。尚未判決的案件合計1,097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人民幣362,157,209.34元;一審已判決的案件合計 3,509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人民幣452,911,312.87元;二審已判決的案件合計82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人民幣39,590,966.16元。
根據(jù)示范性判決確定的內(nèi)容,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間買入ST中安,并在2016年12月25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發(fā)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發(fā)送郵件到 [email protected],或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索賠。
公司再發(fā)退市風險警示
2022年4月1日,ST中安第三次發(fā)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稱經(jīng)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公司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131,000萬元到-91,000萬元,因預計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負值,且存在重整事項,根據(jù)上交所有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ST中安虛假陳述系列案件示范性判決最終認定,除ST中安需要賠償投資者外,中安消技術也需承擔連帶責任、招商證券在25%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責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15%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責任。劉鵬律師指出,其代理的案件中多數(shù)投資者已經(jīng)收到法院的判決且獲賠了招商證券主動履行的賠償款。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對于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說,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ST中安的訴訟時效截止2022年5月27日,僅剩月余,考慮到股民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受損投資者需及時通過“股民索賠寶”網(wǎng)站或公眾號參加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