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案可以算的上是人神共憤吧,本來一場簡單的車禍送傷者去醫(yī)院治療就能解決的事,非要將人殘忍殺害,這種思想也是常人難以理解的,也許是當時慌了?又或者是人性的泯滅?
藥家鑫事件——這篇關(guān)于藥家鑫性取向的采訪稿,出于某種原因最終未能發(fā)出,而發(fā)出時也只能采用佚名的形式。文章涉及到的有關(guān)藥家鑫性取向的一些私密問題,隨著藥家鑫的被處決也早已難以確證,但藥家鑫的父親藥慶衛(wèi)曾在接受采訪時說了如下的話:“現(xiàn)在有人說藥家鑫是同性戀,如果真的有陰間,我希望有人跟藥家鑫捎一句話:只要不違法,兒子你喜歡誰都可以”。
自3藥家鑫交通肇事故意殺人案公開開庭審理后,藥家鑫兇殘的殺人行為與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激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憤怒和質(zhì)疑。但該案的事發(fā)經(jīng)過及殺人原因,均來自藥家鑫投案后的口供。
無論藥家鑫是否該判死刑,法院的判決必須建立在事實而非謊言的基礎之上。而且,也唯有建立于真實基礎之上的判決才能真正代表正義的宣言,維護法律與生命的尊嚴。
26歲的張妙死了。死得不明不白。2010年10月20日晚10時40分許,西安長安區(qū)大學城翰林路,騎電動車下班回家的張妙,被一輛雪弗蘭轎車從身后突然撞倒。旋即,連中八刀身亡。
3后天命案告破。行兇者藥家鑫在父母陪同下投案。這位21歲的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大三學生給出的殺人理由,竟然是交通肇事后,覺得農(nóng)民難纏,怕張妙看到車牌號碼找自己和家人麻煩,遂殺人滅口。
2011年3月23日,這起案件在西安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數(shù)百人旁聽,數(shù)十家媒體報道。面對鏡頭,藥家鑫再次當庭陳述了這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和令人發(fā)指的殺人經(jīng)過。一時間,輿論嘩然。撞車殺人者藥家鑫聞名全國。
網(wǎng)絡上,各種關(guān)于藥家鑫的評論,謾罵,指責,包括謠言甚囂塵上,眾說紛紜。圍繞法院該不該判處藥家鑫死刑亦是群情激昂,爭罵聲一片。
淹沒于唾沫橫飛之中的藥家鑫,其真實的身影變得模糊不清。一個外表柔弱,秀氣的21歲大學生,一個音樂學院鋼琴系的高材生,何以會做出如此瘋狂,不可思議,滅絕人性的舉動?
根據(jù)藥家鑫在法庭供述的犯罪經(jīng)過,卻發(fā)現(xiàn)多出疑點。藥家鑫所說究竟是否屬實?其對法庭的供述是否就是這起殺人案的真相?
從去年10月案發(fā)自首到3月23日開庭至今,藥家鑫對于自己殺人的經(jīng)過有過多次供述,也接受過多家媒體的采訪。然而卻說法不一,前后矛盾。
在自首之初,藥家鑫在供述中一直稱,下車時看見張妙已經(jīng)“一動不動,沒有說話”,于是他上去就用隨身包里帶的刀捅了幾刀。在10月26日的一次供述中,藥家鑫還特別強調(diào),下車后他是拿刀“直接”上前就捅。警方詢問,“既然你已經(jīng)判斷那人不是死了就是暈迷了,已不能看見你和你的車牌號,為何還要用刀戳她?”藥回答,“她死了就看不到我車牌號了?!?/p>
但在11月的供述中,藥家鑫卻改稱,自己是下車后看見張妙躺在地上呻吟,看他的車牌號碼,于是陡生惡念捅了她。接受華商報采訪時,藥家鑫也稱:“下車后,發(fā)現(xiàn)一個女的躺在地上,距離我的車只有兩三米,并且抬起頭正在記車號。我當時特別慌亂,想著要是被撞者落下終身殘疾,她會纏我一輩子。一看周圍沒有目擊者,所以,我一時鬼迷心竅,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將她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