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NBA記者報道,NBA老板們即將迎來和球員工會的勞資協(xié)議談判,老板們希望在阻止球員逼宮交易方面做出改變,甚至為此不惜以停擺為代價。
NBA上一份勞資協(xié)議是在2017年談成的,在今年12月之前勞資雙方都有資格退出當前這份勞資協(xié)議進行新的談判,意味著新的勞資協(xié)議將在2023-24賽季生效。
此次談判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聯(lián)盟是否應該限制超級球隊的超級奢侈稅,其實就是像勇士這樣連續(xù)無視聯(lián)盟奢侈稅規(guī)則,每年投入大量資金來獲取總冠軍的做法。但真正對這些老板們的利益有沖擊的是:杜蘭特這樣的聯(lián)盟一線巨星,在剛剛和球隊簽下一份長約時卻轉身提出交易申請,聯(lián)盟究竟該怎么限制這樣的情況發(fā)生。
球員申請交易本無可厚非,尤其是超級巨星在轉會時球員往往有更多的自主選擇權,就拿近幾個賽季惹人驚訝的安東尼-戴維斯和保羅-喬治的交易,都是巨星本身占有主導,要求交易到哪里,球隊往往必須照辦理,特別是原先的合同里本就包含交易否決權時,主動權就全在球員手里了。
為什么杜蘭特一提出交易申請就在老板面前掀起了軒然大波?因為前面那些巨星都是在合同還剩下兩年或者是一年的情況下,提出交易申請的。球員在球隊已然待了很多年,為球隊戰(zhàn)績奉獻過自己的力量,但是戰(zhàn)績無法得到明顯提高,雙方只能選擇和平分手,此時如果球隊不選擇放手,等到合同到期后,球員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其他俱樂部時,球員就會什么都得不到,這是老板不想看到的畫面。
但是杜蘭特這次不一樣,他剛剛和籃網(wǎng)續(xù)了一份4年1.98億美元的合同,此時向球隊提出交易申請,無疑等于逼宮,把籃網(wǎng)管理層放在一個十分尷尬的境地:首先籃網(wǎng)當然是不想交易杜蘭特的,他們剛剛想以杜蘭特為核心建隊,在未來的幾年里圍繞他重新爭取總冠軍,現(xiàn)在你想走,就把以后的計劃全部打亂了;再次即使球隊同意交易,杜蘭特已經(jīng)提出交易申請,籃網(wǎng)同其他俱樂部談判的空間就變小了,能夠得到的籌碼十分有限;最后也是老板們最不愿意看到的,如果此筆交易達成,以后聯(lián)盟中的任何球星只要稍不高興,就能提出交易申請,而且不會有任何損失,這對資方的打擊是巨大的,也是所有老板不愿意看到的。
我個人認為,像杜蘭特這種毫無職業(yè)精神的做法應該得到限制,或許聯(lián)盟可以出臺一項這樣的政策:一名球員在和球隊簽下長約的前兩年,如果提出交易申請,交易達成后,球員的合同金額自動降為原合同的50%,在后兩年提出交易申請的,合同金額為80%-90%。
當然最終雙方不會走到停擺的程度,畢竟NBA也正在和轉播商協(xié)商下一份轉播合同,金額聽說是700多億美元,那可是堆積如山的美金,不是誰一句話說停就能停的?
你怎么看此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