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消息,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胡毅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政知君注意到,胡毅峰曾是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云的下屬。
曾是邢云的下屬
胡毅峰,男,蒙古族,1954年5月生,內蒙古喀喇沁旗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二級大法官。
公開資料顯示,胡毅峰早年任職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后歷任烏蘭察布盟盟委副書記、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等職,1998年任巴彥淖爾盟盟盟長。
2003年1月,胡毅峰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正廳級),2008年1月任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黨組成員。
2011年1月,胡毅峰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直到2018年1月卸任。
政知君注意到,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邢云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胡毅峰于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自治區(qū)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邢云還曾是胡毅峰的上級領導。
“堅決守住廉潔辦案的底線”
從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胡毅峰在內蒙古高院工作了7年。
任職期間,他曾專門談及紀律的問題。
2013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利用4月中旬至6月底近三個月時間,在全區(qū)法院集中開展嚴肅工作紀律整頓工作作風專項活動。
當時,胡毅峰在動員講話中強調,嚴肅治理公款消費、公款接待大手大腳以及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等問題。要把違反審判紀律問題作為重中之重,發(fā)現問題,堅決嚴肅處理,直至清除出法院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