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人生的解釋可歸納為因緣因果4個字,世間一切存在和敗壞都是因緣決定的,所謂“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也就是說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條件的,條件具備、因緣成熟的時候就存在;條件不具備的時候隨時都會消亡,這根本就不是你我所能控制得了的,當我們建立了這樣的人生智慧之后,就會破除我執(zhí)。
現(xiàn)代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煩惱,是因為特別的執(zhí)著,事事以自我為中心,總希望得到一些東西或者害怕失去一些東西,其實得到和失去都不是我們所能左右的了。我們所起到的作用只不過是其中很小的一個因緣而已,還有其他很多的因緣根本就控制不了。
有人看到這里就會問,既然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那我們還奮斗什么呢?干脆就等著因緣的促成去做某些事得了,但實際上人們每天發(fā)生的事情都是各種因緣和合的結(jié)果,也就是說你當下所做的一個善因就會變成一個善緣,促使我們得到一個善果。我們當下做的一個惡因,可能就會形成一個業(yè)力。當我們抱持這個智慧,專注在當下,努力在當下的時候,即便未達成你理想的結(jié)果,那你的心情是安寧的定靜的,這不也是一個善果嗎?況且當我們生命的品質(zhì)提高,能量提高的時候,一些好的結(jié)果自然而然就會來到我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