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都會有一份貸款合同的,它對于借款人來說是很重要的東西,所以大家要小心保存好,但有客戶反映自己的貸款合同要重簽,那么是什么回事呢,下面來看原因分析。
1、貸款利率有所浮動
根據(jù)規(guī)定,當央行修改了LPR利率之后,銀行的貸款基準利率也需要跟著央行的LPR利率進行修改。借款人簽訂了房貸合同之后,房貸利率也需要隨著最新的LPR利率進行浮動。因此,央行的LPR利率有浮動時,銀行就需要跟借款人重新商議貸款利率。所以在年初或者借款日時,就會有很多借款人收到銀行的電話,通知需要重新簽訂房貸合同,其實就是修改貸款利率。
2、合同細則有變動
在面簽時,大部分銀行都會直接跟借款人簽訂房貸合同。但這種房貸合同嚴格意義上不屬于正式合同,還款日、貸款利率等細則,銀行都是不確定的,需要等到真正放款的那天才知道。因此,在真正放款的那一天,借款人需要跟銀行就合同細則重新商議一下。
3、房貸合同丟失
銀行的房貸合同丟失,但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少遇見這種事情發(fā)生,如果一旦丟失就必須要重新簽約貸款合同,合同內(nèi)容不更改。
一般來說,第一種情況出現(xiàn)的情況會比較多,因為現(xiàn)在房貸利率(公積金貸款、固定利率貸款除外)按照LPR利率計算的,而LPR是會變動的,LPR變動,房貸利率也需要進行調(diào)整,那么利率調(diào)整就需要重新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