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死刑復核階段的勞榮枝又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如果復核通過了,可能會引起人們的一點關注,執(zhí)行完畢事情也就結束了,萬一不通過,引起的關注更大點,因為會關注案件走向。
勞榮枝家屬要起訴南昌電視臺,并舉報了一審公訴人,理由是南昌電視臺在勞榮枝判決沒有生效前,通過拍攝制作并播放采訪勞榮枝案公訴人的電視節(jié)目,節(jié)目中偏離事實且缺乏客觀性,大量出現(xiàn)“傻白甜““女魔頭”等侮辱性字眼,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舉報公訴人的理由是在勞榮枝案判決尚未生效之前接受媒體采訪,但沒有陳述客觀事實,不列舉證據(jù),而是大談勞榮枝個性人品,任意發(fā)表個人的主觀看法及各種推測,以“傻白甜”等侮辱性詞語羞辱勞榮枝,由于公訴人的特殊地位,產(chǎn)生了重大社會影響,造成了誘導輿論的結果,實際上破壞了公正司法。
人們看到這個消息,都認為勞家人瘋了,為了保住勞榮枝的命,什么方法都敢使出來,說什么一個敢訴,一個敢辯。
勞家人當然有權利對認為不合理,或者違法的事情進行起訴或舉報,這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法律保障的是所有人的權利,不是部分人的權利,即使是判了死刑,即使是執(zhí)行了,她的相關權利還是要得到保障。
有一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也明白無誤,那就是勞榮枝和法子英犯下的劫財害命的事必須要承擔責任,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判得她心服口服,所以整個過程中完美的程序、鐵一般的事實比什么都重要,沒有人說她不該判死刑,也沒有人說她是無辜的,有人覺得,只要有人說要講程序、講證據(jù)都是在維護勞榮枝,都是在給她洗白,都是在縱容犯罪,都是在給她保命,這種認為其實真的極為可笑。
在一個刑事判決沒有生效之前,當事人都被稱為犯罪嫌疑人,這是法律的規(guī)定,也體現(xiàn)了對當事人的尊重,罪由法定,沒有法定之前,當然不能稱其為罪犯,更不能主觀的給犯罪嫌疑人加上一些帽子,什么“傻白甜”“女魔頭”“蛇蝎美人”之類的其實都是對人格的污辱,劫財害命罪大惡極,一切的結果體現(xiàn)在判決上,體現(xiàn)在莊嚴的法律上。
理論上每個人都會被成為公訴的對象,今天你有可能是守法的公民,明天完全可能站在被告席上,沒有違法犯罪之前,誰不是守法的典范?其實都不要絕對的相信自己明天不會去干違法亂紀的事情。但有的人就是完全不明白這個道理,總是固執(zhí)的相信這些事與自己永不沾邊,因此才用無比巨大的勇氣對勞榮枝進行口誅筆伐,如果連保護自己的道理都沒有搞明白,實在難以相信會有公正的判斷。
你不代表所有的正義,她也不代表所有的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