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季,對于精致的女性朋友,最重要的就是做好防曬工作。一年四季都涂防曬霜,出門在外裹著防曬衣,紫外線休想曬到我一絲一毫。
2007年,防曬衣從美國出現,隨后迅速席卷全球,在國際上流行。
事實上,所有衣服無論是長袖還是短袖,都具備方式能力。但并非什么衣服都能稱得上“防曬衣”。
在我國針對紡織品防紫外線功能評定里有明確支出,只有UPF超過40,UVA低于5%的,才能被評定為防曬產品,少一個都不行。
所謂UPF和防曬霜上標注的SPF其實是一個概念,代表了產品防護能力。
穿防曬衣處于物理防曬,通過穿衣服擋住紫外線,屬于簡單粗暴的手法。但缺點也顯而易見,那就是太熱了!
你覺得防曬衣用處大嗎?它究竟是“黑科技”還是“智商稅”?
對此,你怎么看?